福田区防控学校呼吸道传染病

   2014-03-15 610
核心提示:  近期,福田区卫生监督所、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学校托幼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

  近期,福田区卫生监督所、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学校托幼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各负其责、强化“三防一体”,筑牢防止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三条防线,共同防控呼吸道传染病。一防:建立学校托幼内部传染病防控系统。学校托幼机构落实好疫情报告、晨检、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健康教育、通风消毒等工作,及时掌握师生身体健康状况,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报告疾控中心,在他们的指导下做好治疗和隔离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二防:建立传染病监测防控系统。疾控中心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疫情的接报、核实、分析、预警等工作,发现传染病或接到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做好防控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三防:建立传染病监督检查系统。卫生监督所做好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接到疾控中心的疫情报告后,及时对学校托幼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疾控中心的调查处理及时到位,督促学校托幼机构有序开展传染病防控措施,防止继发病例的发生发展和疫情扩大

  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具有季节性,每年春季是深圳呼吸道传染病发病高峰期,其中学校、托幼机构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易发生流行。福田区卫生监督所不仅对发生传染病疫情的学校托幼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还进一步加强对其余学校托幼机构的沟通交流和监督检查,要求各学校托幼机构严格按照《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通风消毒、疫情信息报告等工作,防止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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