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宝安区沙井卫生监督所组织沙井人民医院开展控烟执法检查,开出了沙井街道卫生监督部门的第一张控烟罚单。
卫生监督员从医院门诊大楼开始巡查,在住院部九楼走廊处发现有一名男子正在吸烟。卫生监督员马上对其行为进行录像及拍照,并上前表明身份。卫生监督员对其指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八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室内及非吸烟点的室外区域均为禁烟区域,依据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给予罚款50元并当场收缴。
该名吸烟者对《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了解较少,认为不是在病房就可以抽烟。经过卫生监督员的解释和教育,该名男子当场掐掉烟头扔进垃圾桶并表示愿意配合执法工作。随后,执法人员开出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50元罚款,该名男子于现场缴交了罚款。